公司解散沒有提前30天通知可以嗎
不可以。公司解散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決定解散公司,但是應當對職工進行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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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強制解散的條件是什麼
公司可以強制解散的條件是:(1)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2)其他途徑不能解決該問題;(3)有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申請。在符合上述條件後,公司股東可以請求法院判令公司解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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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幾年解散賠償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決定提前解散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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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失蹤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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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銷有什麼流程
律師解析:公司法規定,公司註銷流程有:1、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2、清算公司債權、債務;3、清算結束後,製作清算報告,並報股東會、人民法院確認;4、申請註銷登記;5、核准註銷公司登記,收繳營業執照。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