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董事和總經理誰大
執行董事的權利大於總經理
《公司法》意義上的執行董事,是指規模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設立董事會的情況下設立的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職務。而總經理傳統意義上是一個公司的最高領導人或該公司的創始人。但實際上,總經理所在的層級,還是會因公司的規模而有所不同。在存在前述執行董事的情形下,公司應當為規模較小的有限公司,那麼我們也應該基於這一前提,在同等環境下對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的地位進行比較。
執行董事是經股東會選舉或委派產生,總經理是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在公司未設董事會時,一般囊括在執行董事的職權範圍內。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實踐中一般會參照董事會的法定職權範圍予以規定。總經理除公司法第四十九條予以詳細列舉的職權外,其他職權是由董事會/執行董事予以授予的。
由此可知,執行董事的地位與職權均高於總經理,總結一下之前所提到過的三方:執行董事、總經理及股東,他們的地位分別是股東高於執行董事,執行董事高於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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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會議流程
董事會會議是指董事會在職責範圍內研究決策公司重大事項和緊急事項而召開的會議,由董事長主持召開,根據議題可請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列席。董事會會議是董事會議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規定參加董事會會議是履行董事職責的基本方式。為保證董事會會議的效率,許多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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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負責人承擔責任
分公司負責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對外承擔責任,只是相當於總公司一個部門。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分公司的財產是總公司的一部分,其只有經營使用權,在當事人只選擇分公司作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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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繼承其他股東不配合如何執行
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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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與《營業執照》的區別有哪些
常見的營業執照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兩種。前者是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合法憑證,有限公司即屬此類;後者是合法經營權的憑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核發該種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