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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董事和非執行董事的區別

執行董事和非執行董事的區別
非執行董事不一定是獨立董事,執行董事一定不是獨立的。區別如下: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關於執行董事的規定:執行董事,是指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有限公司的業務執行和經營意思決定的必設機關。有限責任公司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不設立董事會,而只設一名執行董事,其條件是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公司。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非執行董事是不在公司經理層擔任職務的董事,又稱為非常務董事,是董事的一種,也是構成董事會的成員之一。非執行董事對執行董事起着監督、檢查和平衡的作用。
獨立董事一定是非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不一定是獨立董事,執行董事一定不是獨立的。獨立董事是獨立的非執行董事,但是非執行董事可能獨立也可能不獨立。
非執行董事是不在公司經理層擔任職務的董事,是董事的一種,也是構成董事會的成員之一。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的組成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五十條 執行董事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標籤:董事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