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董事與法定代表人誰的權力大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更大。法定代表人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行政正職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法人,其以公司名義對外做出民事行為時,法律後果由公司承擔。與此同時,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負責人,在一定的情況下要承擔公司行為的法律責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權利有代表公司從事民事活動的權利及代表公司訴訟的權利。並且這兩項權利是伴隨法定代表人身份而存在的。除非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否則這兩項權利不會消失。而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是不設董事會的公司負責人。只有小型公司或沒有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方可設立執行董事,他代表公司對外從事活動,並負責公司的決策和主持日常工作。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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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召開的程序
我國《公司法》四十七條規定,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股份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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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是否必須是股東
董事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是由股東會選舉並罷免,法律依據為《公司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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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怎樣設立組織機構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法》行使職權。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4)審議批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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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股東的權利
我國《公司法》第32、33、35、38、102、103、110條股東權利進行了表述:主要分為以下兩大部分:一、股東財產權: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2.股份轉讓權;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4.優先認購新股權;5.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二、股東管理權1.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