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設工程造價糾紛有什麼規定
當事人對工程價款存在爭議,既未達成結算協議,也無法採取其他方式確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委託有司法鑑定資質的工程造價鑑定機構對工程造價進行鑑定;當事人雙方均不申請鑑定的,法院應當予以釋明,經釋明後對鑑定項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仍不申請鑑定的,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鑑定過程中,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期限內拒絕提交鑑定材料或拒不配合,導致鑑定無法進行,經法院釋明不利後果後,其仍拒絕提交或拒不配合的,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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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驗收流程
分部工程組織驗收程序: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總監理工程師及工程項目各參與方項目負責人的質量行為給予監督、檢查、管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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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工減料屬於什麼犯罪
不是犯罪,處理施工單位偷工減料的方法:建議上報給上一級相關部門處理(如相關科室審查立案),由它來調查取證相關人員開展調查、檢查,收集證據。調查終結,承辦人寫出調查終結報告。《建築法》第七十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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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糾紛如何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一後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須由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2)須雙方互負的債務有先後順序,且後履行一方以對抗先履行一方的一些權利。(3)須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適當。二當事人無論是履行合同義務還是行使合同權利以及抗辯權均應當遵循誠實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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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的保修期限有多久
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水利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移交證書寫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於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規定。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承擔責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水利工程在規定的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