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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沒辦他項權證怎麼辦?

抵押這個行為一般會在銀行出現,銀行可以給別人發放貸款,但是需要一定的條件,對於需要貸款的人必須具備銀行指定的條件才可以得到款項。一般銀行會要求需要貸款的人抵押一些有價值的東西,或者提供擔保人。那麼關於抵押沒辦他項權證怎麼辦?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抵押沒辦他項權證怎麼辦?

抵押沒辦他項權證怎麼辦?

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規定,以房地產作為抵押財產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尚未辦理權屬證書的財產抵押的,在第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能夠提供權利證書或者補辦登記手續的,可以認定抵押有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同時,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時,因登記部門的原因致使其無法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人向債權人交付權利憑證的,可以認定債權人對該財產有優先受償權。但是,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本案中,因作為抵押物的房屋雖然未在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但仍然具有產生抵押權生效的法律後果,即原告對被告所有的該房屋並不享有法律意義上的優先受償權。當然,房屋抵押權人不能以該抵押權對抗第三人行使債權。

相關法條: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零三條 【動產抵押的效力】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典當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典當,是指當户將其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將其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規定,經批准,典當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房地產(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房地產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當業務。

抵押沒辦他項權證怎麼辦?購買房子通常銀行需要貸款人提供他項權證,目的就是為了用於抵押,因為貸款的行為涉及的數額巨大,所以風險很大,抵押的一般也是購買的房子的他項權證,如果貸款人不按照約定實施內容,銀行可以根據抵押的他項權證優先受償。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他項權證 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