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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完購房合同,違約該怎麼維權

房產證1.54W

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有可能其中的一方會出現違約的情況,那此時對於另一方而言,簽完購房合同 違約的話該怎麼維權呢?此時若需要支付違約金的話,當事人又該如何計算這個違約金?針對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簽完購房合同 違約該怎麼維權

一、簽完購房合同 違約怎麼維權?

1、違約責任,具體落實。

房屋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由於房產交易程序複雜且金額較大,因此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對等。目前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幾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2、善用補充條款,維護自身利益。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可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雙方的意思表達清楚,一方面,這樣的買賣合同表達出了雙方的最真實意願,為交易的順利進行鋪平道路,另一方面,也可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綜上所述,由於消費者在房產交易過程中所處的“弱勢”地位,就要求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謹慎,最大限度地減少漏洞,規避風險,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建議消費者在進行房產交易過程中,找信譽好,規模大的房地產經紀公司。這樣,既有利於出賣人能夠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找到合適的買受人,也有利於買受人更加準確地瞭解房屋情況,同時避免在錢證、房產交接,以及日後繳納供暖、物業管理、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二、購房合同違約金怎麼計算?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計算方法: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依據《合同法》第114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在此特別提醒採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購房者,為了彌補損失,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時候,發現利息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後應及時提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另外提醒消費者注意的兩個問題是:

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如果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如果違約方是開發商,作為守約方的購房者要積極採取措施,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賠償。如果開發商拒絕承擔違約責任,您就要準備好相關的開發商違約的證據,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合同中有約定仲裁條款,您可以申請仲裁。如果沒有,您可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