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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打借條又沒約定利息,還錢時要給嗎?

因為關係好或是時間較緊,借款人沒打借條,出借人也沒約定利息,就這麼把錢拿出去了。等到後面還錢的時候,因為借款人借的時間長而且借款數額較多,出借人完全損失了一筆利息。

沒打借條又沒約定利息,還錢時要給嗎?

其實,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貸規矩,民間當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是無償的,但是要是當事人對其有做約定,就應當支付利息。所以,要是當事人之間借錢時就沒有約定利息的,就得按照無償借用的規則,在以後,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這理由要求對方支付利息的。

雖然説這種情況是沒打借條,就是沒有憑證,但其本質是跟有借款合同一樣,借錢時沒打借條又沒有約定利息的,法律上會認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貸關係。所以,債務人在還錢的時候債權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沒有法律依據,債務人可以拒絕支付利息。

因此,一開始約定借錢沒約定利息,到期還款時對方要求支付利息,不同意的可以不給,當然,如果債務人自願支付的也可以給。

另外,借錢的時候沒打借條其實對出借人是很不利的,就算兩個人的關係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肯定是會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就要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最後就只能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後補上借條。

當然了,在沒打借條又沒約定利息的,沒打利息真的很危險,更別説要拿回利息了,如果對方真就否定借錢事實的話,而且借款本身很多,只有兩個人之間的口頭約定的,建議出借人最好就是找個專業的律師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