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法院判決房屋過户手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遺產繼承法院判決房屋過户手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院判決遺產繼承後怎麼過户

當事人取得法院判決書,可以憑身份證,户口本,婚姻情況證明,死者死亡證明和婚姻證明,以及死者名義房產證,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住房繼承過户,重辦繼承人名字房產證。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法定繼承有法定順序,根據《繼承法》,房產按照以下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