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屋交接物業費糾紛該怎麼解決
一、二手房房屋交接物業費糾紛該怎麼解決?
買二手房,遇到原房主拖欠物業費,這個時候首先應該檢查一下在籤的時候有沒有留存物業保證金。如果留了,原房主拖欠物業費並且賴賬,直接從裏面扣。如果沒有留物業保證金,這筆錢也不應該是現繳納,這是有法可依的。
(1)找中介
如果房屋是通過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墊付,讓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繳物業費,但是隻要極少數中介公司可以做到,能不能找回還要看找的是否是靠譜中介。
(2)依法拒絕繳納
《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物業發生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因此,對於這部分費用的,如果買賣雙方合同中沒有約定,應當由原業主承擔。
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業費賴賬而產生糾紛,建議買方在辦理過户前就要求賣方結清的費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並且將這一條款寫進合同。並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時候留出部分尾款,作為物業交割保證金,在北京一般是2萬。直到買賣雙方物業交割順利完成,買方才把這筆錢交付給賣方。若賣方惡意拖欠物業費,可直接用物業交割保證金支付物業欠費,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買方承擔物業欠費經濟損失的風險。
對於原業主拖欠的物業費,,應向原業主追繳,新業主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物業公司現向新業主追繳拖欠的物業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買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物業費而產生糾紛的問題其實在籤合同前就可以避免,即使住進去之後才發現原房主物業欠費,只要記住物業公司是沒有法律依據向現業主追繳的就夠了。
二、二手房的物業交割需要注意什麼?
一般來説,在物業交割環節只要遵循以下四個步驟,將會給您帶來極大的方便:
第一步,在物業交割前,需要通知出售業主騰空房子;
第二步,所購房屋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費、供暖費、物業費等費用結清,買賣雙方都要在物業交割單上簽字備檔;
第三步,向出售業主領取房屋鑰匙;
第四步,買方與該套房屋的物業公司簽訂新的《物業供暖合同》。
另外,在二手房的物業交驗過程中,以下三個方面是需要特別關注的:
首先,維修基金餘額的結算與更名
買賣雙方通常都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基金的結算方式,但有時約定過於籠統,只寫“送”或者“不送”。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部分已經使用。由於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為維修基金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而買方也可以認為,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後,再將維修基金移至買方名下。因此,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維修基金的結算數額。
其次,水、電、煤、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
這類糾紛在房屋買賣中經常出現,由於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等買方入住後,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房東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於房價來説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當日結清上述款項即可。
第三,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傢俱的驗收。
購買了二手房交割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房屋的業主是否已經把水、電、煤氣、物業費等費用全部繳納清楚,防止辦理過户的手續後,才發現有欠繳的費用,再找原業主要求繳納,原業主就會耍賴不承認也不繳納,產生了糾紛比較麻煩不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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