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拒不退還房屋怎麼辦
一、承租人拒不退還房屋怎麼辦
1、出租方擬將房屋賣給第三人,説好等租賃期滿後就交房,在租賃期滿後因原承租人拒不騰房,導致房東不能按照房屋買賣合同交付房屋給第三人,房東因逾期交房而承擔的違約責任可向原承租人主張損失賠償。
2、原承租人繼續佔有使用房屋期間的租金不得因為租賃期限屆滿而免除,相反應當繼續按照原租金的標準支付, 如果出租人又將房屋租賃給他人的,且新的租金高於原租金的,新租金減去原租金的差額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損失,應當由原承租人賠償,同時出租人對新承租人承擔的交房不能的違約責任也應當由原承租人賠償。
3、以侵權之訴起訴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還房屋並承擔損失, 應由原承租人承擔的賠償損失有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損失,出租人對第三人承擔的違約賠償或侵權賠償,同時租金不能免除,並且還要承擔訴訟費用、執行費用等。
二、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承租人不願搬出怎麼辦
租賃合同成立後,租賃雙方應按約定履行各自義務,出租方應提供符合租用功能的房屋供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應按時支付租金。租期屆滿後,除有約定外,出租方拒絕續約的,承租方理應退出並交還租賃房屋。如承租方在租賃關係終結後未及時騰退房屋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此類違約責任應包括但不限知於按原租金標準向出租方支付房屋使用費等。其在租期結束後繼續佔用租賃房屋的行為亦違反了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第五百七十七條
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該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道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如果承租合同已經到期,承租方拒不騰退承租的房子,出租方可以立即向承租房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讓承租方騰退房子,並讓承租方承擔拒不騰退的違約責任。如果承租合同沒有到期,出租方要求承租方百騰退承租的房子,承租方同意騰退房子的,雙方只要協商一致即可騰退。
-
買房子房東收了定金違約是怎麼樣辦
律師解答:要求返還雙倍定金。律師解析:交納了定金後房東違約的,房東要承擔違約的責任,承租人可以要求房東返還雙倍的定金。雙倍返還定金的條件:1、必須有違約行為的存在。2、必須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實。3、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落空之間有因果關係。4、定金合同合法、...
-
單位給員工租房合同如何寫明
律師解析:單位給員工租房合同應寫明:1、單位名稱與員工名稱以及相關基本信息;2、房屋的位置、面積、裝飾及設施;3、房屋用途;4、租賃期限;5、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6、房屋維修責任;7、裝修的約定;8、轉租的約定;9、解除合同的條件;10、違約責任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
-
租房到期後合同應該咋樣辦理
律師解析:租房合同到期後合同是可以續簽的,當然如果説雙方當事人都不願意續簽的話,那麼就可以解除這樣的一種租房合同關係,日後的話是可以重新進行房屋租賃的,如果要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話,那麼需要在租賃期屆滿之前三個月提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
-
意外造成他人死亡可以懲罰嗎
律師解析:違法建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處理如下: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違法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房屋應當予以返還,同時酌情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應當認可之前的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