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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的宅基地糾紛怎麼處理?

農村房屋買賣的宅基地糾紛怎麼處理?

農村房屋買賣宅基地糾紛是常見的糾紛類型。農村中的宅基地是不能交易和轉讓的,“地隨房走”是房地產法明文規定的。那麼,農村房屋買賣中的宅基地糾紛究竟應該怎麼認定和處理?

農村房屋買賣的宅基地糾紛怎麼處理

1、協商解決:雙方之間通過和平協商,達成協議,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

2、人民調解:雙方私下協商不成,可通過調解委員會作為第三方機構進行調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一要加強立案審查和訴前調解。由於該類糾紛多發生於同村莊鄰之間,涉及土地房產不動產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等問題,村民自治組織或行政機關對問題發生的歷史原因和實際情況更加了解,由基層組織處理社會效果往往強於訴訟。因此,對於該類糾紛法院應慎重受理,或者受理後積極組織村民自治組織、行政機關、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訴前調解,儘量將矛盾解決在基層。

二要加大該類案件調解力度。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具有特殊性,案件審理前要對實際情況進行實地調查、瞭解、取證,多調查走訪當地村民、村幹部、相關行政部門及人員,詳細掌握第一手證據資料,為案件快速審理和公正裁判打好堅實基礎,避免因案情不清、證據不足而無法調判。同時,基於該類案件的特殊性,還應借力當事人同族長輩、親朋、有威望的莊鄰、村幹部及有關組織等力量,最大限度地做好調解工作,避免矛盾加深和激化,力爭案結事了人和,以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要綜合案件實際情況。審理過程中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對糾紛發生的成因、過程、當事人的過錯程度、房屋的居住使用情況,特別是買賣後買方對房屋的增建、翻新、裝修以及周圍同類房屋的增值情況,全面綜合考慮,將法律、政策與民風民俗相結合,實現當事人利益和法律效果的最大化。

四要加強法律宣傳。建議聯合房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在村民自治組織的配合下,多方式多渠道地加強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的宣傳,提高羣眾法律知識水平和對該類買賣行為的認知辨別能力。同時,要加強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該類房屋買賣過户交易的審查審核,嚴把法律關,防止產生矛盾隱患及不良後果,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綜上所述,關於農村房屋買賣的問題,宅基地是一直存在一些爭議。其實,農村房屋宅基地的處理需要結合具體案情來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