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糾紛處理辦法是怎樣的?
一、農村宅基地糾紛處理辦法是怎樣的?
農村宅基地糾紛處理辦法有:
1、協商。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2、調解。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解決糾紛;
3、仲裁。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根據糾紛內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對於宅基地的規定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户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併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户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農村宅基地的處理,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辦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特別是對於宅基地的具體使用是需要符合法律上規定的條件的,如果不符合條件是無法處理的。
-
合作建房土地契税是否繳納
律師解析:合作建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土地契税應當繳納,未發生權屬轉移的土地契税無需繳納。契税的徵税對象是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單位和個人應當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依照規定繳納。法律依據:《契税法...
-
我國的拆遷税收政策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我國的拆遷税收政策是:納税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於土地所有者時出具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正式文件的,無論支付拆遷款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均屬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土地所有者的行為,屬於免税範圍。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
-
退耕還林土地被佔用怎樣辦
律師解析:退耕還林土地被佔用,當事人之間可自行和解,也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調解,或者縣區土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退耕還林就是從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出發,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停止耕種,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因地制宜地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法...
-
房產證還有70年土地使用權還有多少年?
在購房時要明確涉及到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的概念問題,當購買房子時得到的房產證是所有權的象徵,房子是當事人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權也是歸當事人所有。針對房產證還有70年土地使用權還有多少的問題,本文從法律角度解釋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區別。一、房產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