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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 新房交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新房交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1、收房注意房款約定

如果客户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户須結清房款之後,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業費不能亂漲價

根據現行規定,新建小區一般由開發商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並簽署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出示業主臨時公約,就物業費等相關事項作出約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時出現物業費漲價的問題,業主可據此主張權利。

3、注意物業費可以按月交

在辦入住手續時,多數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要求業主一次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業管理費。根據有關規定,物業管理的各項收費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計收,但不得一次性預收多年的物業管理費用。

4、注意繳納契税籤協議

根據規定,契税一般於買賣雙方辦理房產權屬過户或變更時向契税徵收機關繳納。現實中多數開發商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時要求業主特別是按揭業主繳納契税、交易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入住手續。

開發商之所以這樣要求,是因為對於按揭買房的業主,在房屋權屬證書未辦下來之前,開發商要為其承擔階段性連帶保證責任。若業主入住後不能及時繳納產權辦理時應繳納的契税、交易手續費等費用,會造成房產證遲延辦理或不能辦理。而業主之所以不願意在入住時繳納這些費用,是怕開發商挪用。

對此問題,解決辦法是業主與開發商協商,簽訂《契税繳納協議書》,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5、注意先驗房再辦理手續

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6、建議業主集體收樓

鑑於購房人專業知識的匱乏,建議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

7、注意遇配套問題先收房

針對不同的房屋問題,開發商承擔的責任有區別:房屋主體有質量問題要承擔退房責任,若是掉灰、裂縫等問題,開發商要修補。如果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條件:比如配套設施、空氣質量不合格等,購房人可先收房,然後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8、注意投資買房儘快收房

有的業主買房是為了投資,遲延收房會造成其收租金的損失。如果開發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質量問題,建議購房人做比較,如果租金的損失較大,建議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計劃出租後,再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二、驗收流程

驗收房屋流程可分為書面驗收和現場驗收兩部分,書面驗收包括查驗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備案表、交付許可證、實測面積數據等),收取《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注意裏面的交房日期)。特別提醒讀者,開發商必須提供省建設廳統一新制訂的《新建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説明書》。

現場驗收具體內容包括: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購買的房屋,其結構設計是否和原圖相符;

2、房屋質量是否合格、門窗等是否與合同的約定相符;

3、水電氣等附屬配套設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約定的項目做得如何。

對於新房交房時的情況,可以根據業主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認定,特別是對於房產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相關配套設施是否符合約定的標準等進行查驗,如果存在質量問題的,應當立即向房地產開發單位聯繫,並要求做好整改。

標籤:交房 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