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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購買房子以孩子為產權人要經過什麼程序

夫妻購買房子以孩子為產權人,由於子女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購房時需父母代理,需帶上子女的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子女和監護人的圖章,在買受人一欄和簽字的地方寫上子女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簽字的地方簽上自己的名字。
如果是向銀行申請貸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來申請。還需要辦理兩份公證:監護權公證和不可撤銷的承諾書公證。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夫妻購買房子以孩子為產權人要經過什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