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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退押金怎麼處理最有效?

一、房東不退押金怎麼處理最有效?

房東不退押金怎麼處理最有效?

租房押金不退,租客可以找房東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1、租房合同是維權的利器。為避免押金引起糾紛,一般租房合同中都會有押金條款。

2、每次交房租收據的原件證明自己沒有欠租,可以要回押金。這個一般給房東交房租時,銀行轉賬留好票據,或者支付寶轉賬時都有留存記錄,如果是給現金也要留有收據。

3、列出所有的傢俱、電器狀況清單。並通過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時的現狀,證明自己並沒有損毀房東的傢俱,要回押金。

4、和中介電話通話都錄音保留證據。如果租房合同都被房東搶走了,那麼給中介打個電話,引出自己已交房租和押金的情況,並錄音留證。

5、房東再不退押金,打電話12315和96315向消費者協會諮詢投訴。

二、交押金應注意的問題

1、押金數額是否要限制。

一般説來,原債權利益大,作為擔保的押金數額也相應增大,反之,原債權利益小,押金的數額也相應減少。二者是一種正比例關係。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債權人往往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迫使債務人接受不利於自己的過大的押金數額,從而加重了債務人的負擔。因此,限制押金數額是公平原則的要求。至於限制的幅度多少為宜,即應占所擔保債權的多大比例?定金依法是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違約金的幅度更小,但由於押金與定金、違約金從功能上比較,後者有懲罰性,對於違約人而言,是一種額外付出;而押金卻無懲罰性,有補償性,對於債務人而言,是一種份內付出,僅是付出時間提前而已。因此,押金的數額應在所擔保的債權之下,總債權的20%之上,才具擔保價值。

2、押金利息的歸屬。

押金交與債權人,其所有權就從債務人或第三人處移轉於債權人。因此,債權人對於自己所有物所生之孳息,當然也就取得所有權,故押金對於出押人而言是無所謂收取利息的。但對受押人即債權人來説,其收取的押金的數額越大,所獲得的利息也就越多。為利益所驅動,受押人有本能地擴大收取押金數額的傾向。對出押人的保護,除對押金數額予以限制外,在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合同,可用特別法的方式規定,押金所生利息,為出押人所有,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押金返還請求權何時發生。

當合同關係終止,且無合同債務不履行情形的,出押人得請求退還押金。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押人不得請求返還押金。另外,對於超過法定限額的押金餘額,無論何時,出押人有返還請求權,或者通知受押人予以抵充。對於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債權人對押金優先受償後的餘額,出押人仍有返還請求權。當事人之間關於沒收押金的任何約定,都是無效的。

房東為了保證自己房屋裏財物的價值,也為了避免後期租房者不支付房租,可能會在與房屋的租賃方簽署租賃合同之前,要求租賃人支付押金。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並沒有違反相關規定,那麼在租賃關係結束之後,房東是需要將押金退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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