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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一房多賣時誰可以得到房產

賣方一房多賣時誰可以得到房產

在房產交易的過程中,一些賣房者受利益的驅使,會與多個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同時向多個人收取房款。而對於購房人來説,在賣方一房多賣時誰可以得到房產呢?此時,對與未得到房產的購房者可以要求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賣方一房多賣時誰可以得到房產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有時會出現房主一房兩賣,甚至一房多賣的情況。之所以發生這種情況,很多是因為在合同簽訂後,未過户或交付前,房價大幅增長或房主認為原來賣少了,與買方協商想加價又無法達成一致,想解約,買方又不同意。賣方乾脆直接把房產再賣給他人,想以這個行為導致原合同無法履行,以達到解約的目的,甚至覺得多賣些錢,承擔了違約金也合算。

那麼一旦發生房主與多個買家簽訂了買賣合同,且各自履行到不同程度時,履行哪一份合同呢?畢竟房子只有一套,只能賣給一人。

發生房主一房多賣,且合同均有效,買方都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下,應按以下順序履行買賣合同:

1、優先履行已經辦理產權登記的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以登記為準確定其歸屬,如果幾份買賣合同中,有一份不但簽訂且已經過户完畢,無特殊情況,應優先履行該份合同。

2、均未辦理產權登記的,如果有一方已合法佔有房屋,應認定履行已合法佔有房屋那一方的買賣合同。

3、都未過户,也都未實際佔有,應綜合考慮實際付款數額及先後、是否辦理了網籤、合同成立的先後等各種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認定。

二、買房人如何預防一房多賣?

為了預防賣方一房多賣,買房人要以合理方法限制賣方違約的可能性。

1、房價波動比較大,建議從簽訂合同到最終過户交付,時間不要拖得太長,時間越長,發生變化的可能性越大,產生糾紛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後,應儘快辦理網籤手續,這樣可以避免賣方把房屋過户給其他人。

3、在合同中,最好約定適量的且有一定約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違約金條款,使對方在違約時成本增加。有些幾百萬的房產,定金或違約金才約定幾萬元,明顯沒有力度。

4、可能的話,將付一定款項後,即使暫時不能過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後,房主再想把房子賣給其他人,往往不那麼容易。

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如果遭遇了賣方一房多賣的行為,總有購房人是不能夠獲得房屋產權的。實踐中,如果您有遇到了賣方一房多賣的情形,要及時採取措施,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因為賣方一房多賣的行為而與賣方之間發生了房屋買賣糾紛,您可以付諸訴訟解決,但此時您需要收集齊全相關的證據,否則您將不會勝訴,也將遭受一定的損失。

標籤:賣方 一房 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