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期房的注意事項都有哪些
期房是相對於現房的,開發商在取得了國家規定的一些資質之後,就可以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完工之前,就開始銷售房屋,這樣的房屋就被稱之為期房。但此時由於商品房沒有實際成型,也就有可能出現開發商跑路的情況。因此就需要當事人多加小心,那一般購買期房的注意事項都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弄清開發商的“老底”
購房者應對開發商的資質、資信和商品房的證件進行縝密的調查瞭解,這至關重要。選擇信譽高、實力強、業績好的開發商可以降低業主的購房風險。
購買房產時,購房人應儘量主張看原件,因為複印件比較容易篡改和偽造。除此之外,常見的欺詐手段還有用一期項目手續賣二期商品房或用甲手續賣乙方商品房等。
二、把牢房屋產權證
在期房糾紛中,很多是關於房屋產權證的發放期限的,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登記機關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登記機關在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後,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齊全的,登房機關應在受理登記後即頒發房屋產權證。也就是説,造成房屋產權證遲遲辦不來的原因一般在於開發商,比如,開發手續不健全、欠繳土地出讓金、程序有誤等,一旦屬於這種情況,購房人要提高警惕。
三、重視“不可抗力”
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個突出問題,為避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經常以不可抗力為藉口。為防止這方面的損失,購房人在簽約時,一定要對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關條款給予高度重視。
四、一分一釐算面積
對於期房購買人來講,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存在誤差不可避免。很多時候,實測面積要比暫測面積高出許多,遇到這種情況,購房人可能會損失預購契約中約定的“誤差面積”的相應價款。與房屋面積有關的另一個引起爭議的問題是房屋使用率與售樓説明書房產平面圖不符。為避免處於被動境地,購房者可以這樣自保:在契約中約定,誤差率超過±0.5%時,購房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並追究法律責任。
五、謹慎簽署管理公約
物業管理收費混亂已成為業主投訴的一個熱點。為防止這方面的問題,在開始簽訂合同時就要注意,身為業主,一定要明白自己有權對不平等的合約提出修改意見,一時大意可能會引來長久的煩惱。
六、在房屋質量上較真
房屋質量及保修是一個極為敏感的問題,它常常會引發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衝突,為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建設部門專門下發了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説明書的規定,目前,該規定已正式實行。
若在買期房的時候,事先沒有了解清楚購買期房的注意事項,這樣是有可能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的。畢竟房地產市場的水很深,處處都是陷阱,而這些陷阱不止來自開發商,也有可能來自房產中介,因此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情況之後,才決定購買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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