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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户都需要什麼手續

房屋過户需要以下手續:
1、以書面形式到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申請;
2、提交登記申請書、個人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明等相關材料;
3、工作人員初步審核後,符合要求時作出受理決定;
4、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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