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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屋過户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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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屋過户需要什麼手續

二手房買賣、繼承房屋、贈與房屋的時候其實都是會涉及到房產過户的問題,只有將房產過户到了自己名下,那麼才算是從法律上獲得了房屋的所有權,之後也才可以實際的處分房產。而辦理房產過户必然會涉及到税費的問題,此時根據不同的情況,那麼當事人所需要承擔的過户税費也不一樣,最終計算出來的金額也會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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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房屋繼承過户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遺產房屋繼承過户先要辦理繼承公證書,憑公證書到房產局辦理房產的過户手續。 首先要看有無遺囑將房屋由你繼承。如有,需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證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證大廳直接辦理過户手續;如沒有遺囑,則需有你的母親和姐、妹放棄對該房屋繼承權的公證書和其他相關手續到辦證大廳辦理。因為你的母親、姐妹都有遺產繼承權,這一點必須要做。 PS:相關法規: 《 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第二條規定,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根據上述規定,只有公證遺囑,房地產管理部門才給辦理遺產過户手續。 另外,該條款還規定,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定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