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户新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一、房產過户新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贈與房產辦理過户贈與人要辦理《贈與公證書》,而受贈人也要辦理《接受贈與公證書》,或者是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只有取得公證過的贈予證明才能辦理房產過户。
2、繼承房產辦理過户通過繼承取得房產應當先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權公證書》,繼承人在辦理房產過户時,除了提供相應的材料外,繼承權公證書不能缺少。
3、作為遺產分割的房產辦理過户首先遺囑要經過公證並且在遺囑生效後,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在根據遺囑內容分割遺產時,對於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也需要經過公證,然後才能辦理遺產過户手續。
4、涉外和港澳台的過户房產如果該房產是涉外或港澳台的,買賣協議也必須經公證部門公證後,才能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户手續。
二、安置房買賣新政策是這樣的
1.定向拆遷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劃撥、規定費用減免等有關的政策,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具體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對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遷户的,也包括有徵拆遷房屋的農户。
2.若有因為重大市政工程的動遷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則按照有關的規定,被安置人是因此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那麼房屋的產權就屬於其個人,但在取得權的5年之內不能地進行上市交易。
3.是因為房產開發等的因素而被迫要動拆遷的,則動拆遷公司會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者為安置人代理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那麼這類商品房與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是沒有什麼區別的,也是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這種是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説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4.“三定三限”的定向安置房其產權性質是界定為普通商品房,這種安置房上市交易比照兩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機制的有關規定來辦理。
三、安置房過户費怎麼算
不同類型的安置房過户費又算不同:如果着急過户可以辦理贈予或者繼承,只需交納契税。但是也有較大的風險。如果不急於過户,可以等證過五年後辦理正常過户,也是交納契税。(證不滿五年正常過户有高税)。主要涉及一個問題,贈予或者繼承過户後再買賣該房,有高税。而正常過户後,買賣該房屋證滿五年可免税。
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無房產證賣方將無權對房屋進行處置,同樣也不能享受房屋帶來的利益,對於買房來説,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兩賣的項目。
在辦理房屋過户的時候需要嚴格按照新的規定執行,這樣才能夠順利的過户。房產過户新政策主要體現在房屋的買賣和房屋的繼承問題等,有遺囑的需要將遺囑進行公證方可過户,房屋過户時有相關的法律規定,辦理過户手續的時要依照法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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