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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户需要哪些過程

房屋過户的過程:

房產過户需要哪些過程

1、賣方要配合買方進行產權調查。包括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

2、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詳細簽訂房價,付款方式,交房時間和定金多少。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中介公司為買家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貸款申請時間比較嚴格,時間多數為半個月,當然每個地區不一樣。較後待銀行審批後,獲得同意發放後,開始辦理過户手續。

5、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税費。

6、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户單。

在辦理上述手續後,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户手續,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買賣合同(原件);

3、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標籤:房產 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