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免去業主的侵權責任包括哪些情況?

一、免去業主的侵權責任包括哪些情況?

免去業主的侵權責任包括哪些情況?

侵權責任沒有免除一説,法律規定了以下減輕或不承擔侵權責任的情形: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等。

1.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2.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3.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辦理;

5.因正當防衞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衞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衞人應承擔適當的責任;

6.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發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二、業主的侵權行為怎麼分類?

1、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這是侵權行為的最基本分類

一般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因為過錯而實施的、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和侵權責任一般構成要件以認定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而不以行為人具有主觀過錯、適用無過錯原則或過錯推定原則歸責的侵權行為。

2、單獨侵權行為和共同侵權行為

這種分類是根據侵權行為人的人數多少劃分的侵權行為類型,一人即為單獨行為。

3、積極侵權行為與消極侵權行為

這種分類是基於行為的主觀行為所作的分類,行為人以作為形式造成的侵權就是積極侵權行為,而行為人的無意識行為或者默示不作為造成的侵權就是消極侵權行為。

侵權責任是不能夠免除的,侵權行為最基本的分類是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除此之外,還包括單獨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積極侵權行為和消極侵權行為,積極侵權行為和消極侵權行為是按照行為人的主觀性來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