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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房屋公攤面積,房屋公攤面積包括什麼

哪些是房屋公攤面積,房屋公攤面積包括什麼

我們在購房的時候,不僅需要購買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每家每户還會有一定的公攤面積。但是由於大多數人都缺少購房經驗,因此也不太清楚哪些屬於房屋公攤面積。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哪些是房屋公攤面積

1、蓋的空中花園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面積。

1、圍護欄外的“花台”、“花池”不計算面積,與陽台連通的“花台”、“花池”參照陽台性質計算建築面積。

2、路、規劃路屬公共道路,公共道路邊房屋首層的柱廊不計算建築面積。小區內的小區路屬內部路,不算公共道路,小區內房屋首層的柱廊應計算建築面積。

3、共有共用分攤面積計算上,明確市測繪所是以市規劃局的報建圖、《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附圖為依據。規劃局在報建驗收資料上對公共面積、功能的定性等名稱上固定稱謂。

4、天面的水箱間的面積按面積計算規定計算建築面積。

5、在房屋上的煙道、煙井應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

6、弧形規劃用地面積計算時,三方同意由規劃局在用地座標列表中提供弧線上的樁點(拐點)座標和圓弧半徑,用地面積按圓弧半徑進行計算。

7、於建築物旁突出地面層高在2米以上的地下室排氣井按規定計算建築面積;獨立的室外地下室排氣井不計算建築面積。

8、上蓋的室外樓梯(單柱或雙柱支承)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9、台中的水道管井、排煙井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空調機放置位不另計算建築面積。

10、圍護欄外的“花台”、“花池”不計算面積,與陽台連通的“花台”、“花池”參照陽台性質計算建築面積。

二、如何解決房屋公攤面積糾紛

三點提示:一是直接找開發商協調,也可向測繪部門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反映,要求測繪單位重新進行測量,在以上兩種方式都不能解決的情況下,最後還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由法院指定測繪單位重測。

三種維權辦法中,第一種辦法比較直接有效,但往往需要眾多業主聯合起來,要求開發商給出一個明確的解釋,必要時還可以通過媒體監督解決糾紛,但很多不良開發商會玩“躲貓貓”,採取避而不見和拖而不決的策略,處理起來比較耗時耗力。

第二種辦法的維權成本較高,專家介紹,公攤面積的測量都是以“幢”為單位,一幢樓中所有套內面積之外的地方都在公攤計算範圍內,如果一户業主提出申請,意味着需要對整幢樓重新測量,按照現在純住宅1元平米、商住兩用1.7元平米的測繪費用,業主的負擔至少在數千元甚至上萬元。

相比之下,通過法律途徑訴訟解決的辦法實在是無奈之舉,不僅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人力,各種費用的支出也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説是三種維權辦法中成本最高的。

在分析了上文之後,相信大家已經比較清楚房屋公攤面積具體包括哪些了吧。需要注意,對於這部分面積,在購房的時候也是需要包括在總價裏面的,日後在計算物業費的時候也要算物業費用。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浙江律師。

標籤:公攤面積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