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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時房屋的公攤面積有補償嗎

一、拆遷時房屋的公攤面積有補償嗎?

拆遷時房屋的公攤面積有補償嗎

根據拆遷法律的規定,保障被徵收人居住條件,對於公攤面積應當補償。

另外,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四十三條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還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的規定,徵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後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徵地農户的居住問題,切實做到被徵地折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因此,不論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還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選擇產權置換時,不能低於拆一還一的原則,不能因此而降低原有的居住面積、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

也就是説,由上述內容可得知,公攤面積也應當參考1:1的還房比例,拆前公攤和安置房公攤應當一致,如有差距,應計算補償。

二、拆遷協議的主要內容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至於每一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還應視拆遷補償方式不同而不同。對於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中應主要載明補償金額、搬遷期限;對於實行產權調換的,協議主要載明安置用房的結構、面積和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公攤面積的拆遷補償問題是很好理解的,因為產權人也並不是無償的使用房子的公攤面積的。如果是給當事人返還的安置房的話,關於安置房的公開面積和之前房子的公攤面積應該是一致的,假如存在着差別,應該換算成貨幣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