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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被別人拿去有用嗎

一般而言別人拿了他人而定房產證是沒有多少用處,從法律上而言,非產權本人是不能辦理產權變更、抵押、轉讓。但是要防範別人拿走產權證、冒充本人身份,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房屋轉讓、抵押等情況。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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