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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按揭房加不了名怎麼辦?

一、婚內按揭房加不了名怎麼辦?

婚內按揭房加不了名怎麼辦?

不能加名的,如果證實房子婚後購買並共同償還按揭的,也可以認定共同房產,加不加名都無所謂的。如果是夫妻關係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費用的,只需交納一定的工本費即可(具體看當地的政策)。婚後房產證加名字與房產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納契税、增值税、個税等税費,與直系親屬見房產證加名相同,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後買房哪些情況是共同財產?

1、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置的房產,婚後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屋裝修所支付的相關費用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至於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當時的具體約定來處理。

(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後買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綜上所述,夫妻在婚內買房,很多都是按揭貸款方式,如果剛買房的時候登記一人姓名,在貸款未結清之前不可以加名。當然,因為房子是婚內購買的,不管房產證是一人還是雙方姓名,都是共同財產,作為沒登記名字一方只要舉證貸款是由雙方償還即可。

標籤:按揭 婚內 房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