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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江蘇租售同權政策?

如何理解江蘇租售同權政策?

針對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較為發達的城市人口流動比較大,且大部分外來人員都無法在本市買房,不能享受當地的就業政策,子女也不得在當地就學,廣東省率先實行了租售同權政策,繼而,江蘇等其他地方也開始施行該政策,你是否知道該如何理解江蘇租售同權政策呢?

一、如何理解江蘇租售同權政策?

1、要把實現租購同權作為最終目標,也是在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中堅持的方向。

2、承租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包括多方面內容,包括義務教育、基本醫療、計劃生育、公共衞生、健康促進、基本養老、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社區事務、科技申報、住房保障和公積金提取等各方面內容。

3、逐步穩妥有序推進。

“入學”問題這樣明確

“入學”也進行了相應明確:本市户籍承租人子女,將按照南京市學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接受教育;符合南京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將由各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其隨遷子女在居住區內享受義務教育。

二、江蘇租售同權政策所帶來的影響

1、鼓勵開發商開展租賃經營

發展租賃市場,租賃房源的有效供應最為關鍵。相關統計顯示,目前南京市租賃市場的年成交套數在30萬套左右,對於南京這座未來常住人口達到950萬人的長三角區域中心城市而言,租賃房源供應量亟須“大增容”。

揚子晚報記者從這份《方案》中瞭解到,南京市將支持市、區兩級國有企業拓展業務,將住房租賃納入業務範圍,通過新建、改建、購買、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房源,實施規模化租賃服務。其中,2017年國有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將不少於14家。同時,鼓勵具有一定運營經驗和一定規模的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企業將住房租賃納入經營範疇,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各類機構投資者設立專門的住房租賃企業,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業務,今年內這樣的試點企業將不少於4家,到2020年底不少於10家。

2、未來新增租賃住房50萬平方米

據瞭解,南京市將通過政府劃撥建設、企業新建自持、配建、改建、閒置住房出租等多種渠道籌集租賃住房,未來建設或籌集的租賃性住房將不低於50萬平方米。

3、由政府新增的租賃住房房源主要來源於三方面

鼓勵開發企業“自持”則是選取符合條件的新建商品房項目,在出讓時土地用途直接明確為“租賃住房用地”,所建住房全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用於長期租賃,不得分割轉讓,不得改變用途,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得超過10年。業內人士介紹,上述要求在土地出讓合同中將予以約定,並在不動產登記文書中也要註記“不得分割轉讓、不得改變房屋用途”。這就意味着,未來的開發企業也將擁有“大房東”的身份。

4、個人出租將獲得獎勵,試點低效用地、集體土地建租賃住房

南京房管部門相關人士介紹,將一部分閒置房源推向租賃市場,引導和激發個人出租,也將是租賃市場房源供應的重要渠道之一。對此,《方案》提出,將支持和鼓勵居民出租閒置住房,提高居民財產性收入,政府提供租賃服務平台和規範化服務,個人出租住房實行免費登記備案制度。

不僅如此,租金税費徵收也將有相應優惠,其中,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今年底之前可按規定免徵增值税。對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税率;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税率徵收房產税。此外,將根據試點需要,適時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南京市還對採取自主改造開發方式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項目,試點配建一定比例的酒店式公寓,由企業自持用於租賃;同時,將在棲霞、浦口等區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根據該政策,國家鼓勵開發商大力發展租賃經營,若是個人出租,還可以得到獎勵。且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也允許進行建設租賃住房,對於那些租賃公共房屋的,可以減少税收,參與到租賃同權政策的企業,允許在納税前先扣除在改革蘄艾按獲得的營業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