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區別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區別,不動產證比房產證內容更詳細,因“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這兩點是直接與公民利益相關,“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
以下為具體説明:
1、名稱
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性質不同
不動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
3、防輻射標籤
房產證沒有防輻射標籤,不動產證有防輻射標籤。
4、內容不同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日期和價格明確記載,70年後自動續期。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羣眾的原則。
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