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和房產證有哪些區別
不動產登記是《民法典》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二者區別如下:
1、封面名稱
房產證的封面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扉頁蓋章
房產證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動產權證為各登記機構公章。
3、扉頁增加二維碼
不動產權證書在扉頁的右上角新增了一個二維碼,作為存儲不動產登記信息的標識,市民掃描二維碼即可以獲取不動產權證編號、不動產單元號碼等相關信息,實現不動產信息快速查詢。
4、內頁增加不動產單元號
不動產權證書的一項重要變化就是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為今後可能以“宗地單元”為依據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奠定基礎。
5、附圖更全面
在附圖方面,房產證只有房、地兩個附圖,而不動產權證書則會逐步將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全部標註出來。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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