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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講解,未成年打賞的錢能否追回?

  網絡直播是近年來廣受各年齡層次民眾喜愛的網絡產品。直播行業不知道何時成為了朝陽產業,直播雖然不至於一夜暴富,但是可以讓很多人月入上萬甚至更多都不是夢。直播主要靠打賞,未成年人打賞網絡主播,能否追回打賞費用?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講解:未成年打賞的錢能否追回?

網友諮詢:

  未成年打賞的錢能否追回?

律師解答:

  通常來説,對主播的“打賞”行為是基於當事人的自願所做出的行為,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贈與行為,在一般情況下可以視為具有贈與合同性質。未成年人打賞遊戲主播的錢能退回。

  《民法典》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指的就是嬰兒、精神病患者和老年痴呆症患者等沒有行為能力的人,這種人訂立的合同是完全無效的。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情況則稍有不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如果“打賞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打賞的金額明顯超出其認知限度和可以處置的財產範圍的、監護人對該情況不知情、不追認的,則該贈與行為無效,可以主張要求主播返還“打賞”款項。

律師補充:

  在網絡直播中,主播為了得到觀看者更多的“打賞”,通過展示各種才藝使其獲得精神上的愉悦。如果觀看者對主播的表演滿意,就可能採取“打賞”的形式進行物質鼓勵。因此主播與觀看者之間的法律關係類似於提供服務者與享受服務者之間的合同關係,但這種服務合同關係並不是採取書面的訂立形式,而是一種事實上的即時成立的合同關係。

  如果有充分證據確認“打賞”付費行為是未成年人的行為,則可以適用民法典中關於未成年人民事行為的相關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行為進行追認或撤銷等方式來解決此類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