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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遲到罰款,進場在員工業餘時間開會,違反勞動法嗎?

企業規定上班遲到要罰款和企業利用員工業餘時間開會培訓,在法律層面上屬於兩個問題:剋扣工資和加班。

員工遲到罰款,進場在員工業餘時間開會,違反勞動法嗎?

員工遲到罰款問題

員工遲到、早退、曠工,這種缺勤問題,企業扣除員工缺勤時間的工資無可厚非,但是很多企業為了最大化的規範員工的出勤問題,在規章制度中規定了一些對員工遲到、早退、曠工行為進行追加罰款的處置,這種做法並不合法。

很多企業可能參考了《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才設置了處罰條款,這個法規明確規定了企業可以對員工罰款,但這個條例在2008年廢止了,而現行有效的勞動法律法規中沒有賦予企業罰款的權利,所以企業對員工進行罰款,缺乏法律層面的依據。

企業使用這種沒有法律依據的罰款行為,來規範員工考勤制度,説嚴重點就是飲鴆止渴,不但規範員工的考勤作用有限,反而會給自身留下法律隱患,企業的這種罰款行為在法律上會被定性為剋扣工資,如果員工以此為由跟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下面分別説一下企業方和員工方遇到這種問題應該如何處理?

l  企業方:已經有不少企業找到了一種合法的變通方式來約束員工的出勤,以獎勵代替懲罰,比如設置全勤獎,當月無請假、遲到等情形即可獲得;還有就是績效考核,把員工的出勤情形作為考核指標之一,最後依據績效評分發放績效工資。通常這些方式在司法審判實踐中會獲得審判機關的認可。

l  員工方: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補齊剋扣的工資(罰款)或者經濟補償金。

企業利用員工業餘時間安排員工開會、培訓

員工的業餘時間,企業是無權侵佔的。但是如果企業聲稱為了員工提升進步企業發展,在員工業餘時間安排開會培訓,而且滿足下列兩個條件,就需要按照加班處理。

l  企業強制要求員工參加;

l  開會、培訓時間設置在標準工作時間之外。

其實在職業生涯種,員工可能經常會遇到這種不算加班的開會培訓,當然員工還是需要結合自己的職業計劃、職場情況綜合考慮接受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