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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兼職是否違法

現在經濟發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價飛漲,人們面臨的競爭也越來越大,如果一份工作的工資不足以滿足需求,有些人可能就會選擇利用業餘時間兼職,賺多點錢,那麼有些人就會有疑問,這樣會不會違法?

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兼職是否違法

1、首先,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兼職並不違反法律。

我國法律並沒有明令禁止員工不能在業餘時間兼職,只是對員工在外兼職的權利進行了限制:

(1)員工同時與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在一定條件下是允許的,除非前一用人單位禁止員工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者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否則第一個用人單位不能限制員工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另外的勞動關係。只是要保證兼職行為不能給本單位造成損失或者侵害本單位的合法權益,否則員工與兼職單位對於原單位的損失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員工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2、其次,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兼職,雖然不違反法律,但是有可能因嚴重違紀,被用人單位開除:

(1)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如果單位並沒有禁止兼職的規章制度或者規章的制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兼職行為影響輕微;單位也沒有對兼職行為曾提出過制止,單位無權以兼職為由開除員工。

最後,員工如果想要在外兼職,雖然不違反法律,但是要先看看有無違法公司規章制度,並且要注意不能對原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否則會遭遇被開除的情況。如果員工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的,協商不成可以採用仲裁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