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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協議效力認定

法律1.17W
土地流轉協議效力認定

當事人與一方協成某些約定後,一般通過簽訂協議或者合同的形式對約定進行確認的。簽訂協議一般通過書面的形式這樣法律效力才能確定,那麼土地互換口頭協議效力認定是如何的?下面由本站網小編通過案例為讀者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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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協議怎麼寫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概括的説,流轉協議應當包括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所要流轉的土地的具體位置,流轉的前後時間、流轉費及起算點等相關支付方式,流轉土地的大小,流轉協議標的的用途及權利義務,以及流轉協議產生糾紛解決的方式方法,違約責任及其他特別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