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辭退員工未給辦理失業險

法律1.72W
辭退員工未給辦理失業險
辭退員工未給辦理失業險
作為員工來講,依法獲得失業保險的參保,也是員工享受到的一個權利,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明確規定,只要企業單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要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社保是包括失業保險的,企業單位是要正常給員工交納這個失業保險的,員工由於企業單位造成沒有交納失業保險這樣的一個行為,那麼就應該有企業單位來給員工補償失業金的一個待遇。

單位不繳納社保,並且沒有足額支付員工工資,那麼員工可以以此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拖欠工資,補繳社保費用並且可以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