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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幼女賣淫案

法律2.92W
11歲幼女賣淫案
容留賣淫案
[量刑] 1、以下情形,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引誘、容留、介紹二人次以上賣淫的; (二)引誘、容留、介紹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賣淫的; (三)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 (四)其他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2、以下情形屬於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多次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3次以上 (二)引誘、容留、介紹多人賣淫的;——3人以上 (三)引誘、容留、介紹明知是有嚴重性病的人賣淫的; (四)容留、介紹不滿十四歲的幼女賣淫的; (五)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從犯,要以減輕處罰。 具體如何量刑,需要查閲案卷,會見當事人,才能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