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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人追認的合同什麼時候生效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1.42W
被代理人追認的合同什麼時候生效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被代理人追認的合同什麼時候生效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均屬於效力待定合同,須經權利人追認方能生效。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效力是否發生,尚未確定,有待於其他行為或事實使之確定的合同。權利人的追認是效力待定合同確認生效的主要事由,追認的意思表示既可以口頭方式做出,也可通過書面方式做出,追認通知自到達相對人時生效。
追認權屬於形成權,即只需追認權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完成,無需相對人同意。效力待定合同經追認後,合同便溯及既往地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