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被追認的後果是什麼
被代理人拒絕追認合同的,效力待定的合同為無效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
變更合同履行日期算實質性變更嗎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條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民法...
-
合同修改有效嗎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77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也就是説合同修改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修改無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是怎樣
一般説來,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應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要求賠償損失。履行情況,是指合同解除之後合同的履行狀態,當事人雙方的具體情況。合同性質,是指什麼類型的合同,是買賣合同,還是租賃合同或者...
-
土地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1、轉讓方未取得使用權證書與受讓方簽訂轉讓協議的,起訴前或者申請仲裁前轉讓方取得土地證或者有批准權的政府同意轉讓的,合同有效。2、一地多賣,合同均有效。一地多賣,屬於欺詐行為,不是無效合同,受讓方有權利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