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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就業合同離職

法律2.61W
簽訂就業合同離職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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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離職嗎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沒有規定期限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自動離職不需要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個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一)勞動者自動離職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對確實造成損失的,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



    (二)若用人單位隨意扣除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