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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賠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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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賠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保險理賠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
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5 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2年。
《保險法》第2
2、23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依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