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行政拘留管理辦法是如何規定期限的?
一、環保行政拘留管理辦法是如何規定期限的?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三、法律依據
中國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規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行政拘留隨着《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管理處罰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2、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週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該條對於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於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治安管理處罰法》直接關於行政拘留制度的規定就是上述幾個條文,其他都是針對某種具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能否適用行政拘留的規定。
企業和公民的各項行為,也是會受到一定的規定,如果公民做出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後,公安機關也會對犯罪嫌疑人做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在10天至15天之前,如果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認同時,也是可以向上級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的申請。
-
環境行政處罰立案的要件是什麼?
一、環境行政處罰立案的要件是什麼?環境行政處罰立案的要件根據《環境行政處罰辦法》,包括以下內容:《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二十二條【立案條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涉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應當進行初步審查,並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經...
-
環境行政處罰辦理的限期需要多久做出決定?
一、環境行政處罰辦理的限期需要多久做出決定?《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五十五條【作出處罰決定的時限】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的3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案件辦理過程中聽證、公告、監測、鑑定、送達等時間不計入期限。第五十六條【處罰決定的送達...
-
環境行政處罰需要聽證嗎?
一、環境行政處罰需要聽證嗎?環境行政處罰並不一定需要聽證,只存在環境行政相對人可以提出聽證請求的情形,具體可以提出聽證請求的情形如下:《環境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第五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
-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延長期限可以嗎?
一、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延長期限可以嗎?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延長期限可以的。行政處罰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處罰、限期拆除等行政處理決定。60日內無法作出處理決定的,經執法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日。行政處罰案件自立案之日起,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