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建築工程保險的保險期限
購買了建築工程保險的,保險的期限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並且在書面保險合同中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八條,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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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標準
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標準是死亡十人至二十九人。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十人以上死亡,或者一百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一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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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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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電力設備罪量刑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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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安全事故誰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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