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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未滿16歲童工

法律2.42W
僱傭未滿16歲童工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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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就是未滿18歲算不算僱傭童工呀 還是16歲以下才是僱傭童工

才是成年人。所以,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這是國家法律對低齡未成年人的重點保護措施。18週歲以下的均是屬於未成年人,是招用童工性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週歲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律上設定童工為不滿16週歲的用工。但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人。任何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