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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辭職了,辦了手續能不能馬上走,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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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辭職了,辦了手續能不能馬上走,流程是什麼
想辭職了,辦了手續能不能馬上走,流程是什麼
勞動者辭工的,需要提前辦手續。員工解決去職手續的流程:
1、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做健康體檢。
2、解決工作交接。離員工工除工作交接外,應立即停止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對外從事一切業務。將該員工經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員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於防止員工倉促去職,出現工作脱節,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財物、文件資料及清償債務。員工在期間,由配發的或者由員工本人掌管的隸屬的財物,公司應指定專人接收。並將員工任職期間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如客户名單、各種圖表圖紙、財務賬本、工作計劃、技術資料等。另外,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清查該員工任職期間可否欠有債務,如借債、賠償款、罰金等。
4、退還員工資料及結清薪水。
5、如是提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限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賠償金。
6、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對於認為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則在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明確員工的相應義務
7、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8、解決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限定在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為員工解決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