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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員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麼

法律1.73W
勞務派遣員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麼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務派遣員工解除合同的條件是什麼呢

您好勞務派遣員工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7)、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以接受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8)、勞務派遣單位按照下列程序解除勞動合同:首先,給予被派遣勞動者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者辭退警告;然後,屢教不改的,勞務派遣單位將解除勞動者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適當或者錯誤時,可以依法保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工會沒有提出反對意見時,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結束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