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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處罰前科

法律1.72W
不予行政處罰前科
不予行政處罰有記錄嗎
公安機關應該有卷宗留檔,個人檔案中不會有記錄。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