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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債老婆要不要一起還?

一、老公欠債老婆要不要一起還

老公欠債老婆要不要一起還?

老公欠錢老婆有沒有義務還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一方在外欠的債務,只要是用於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資經營的,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丈夫現在還不了,妻子有義務償還。

如果是男方單獨欠下的債務,用於個人投資或者消費的,則屬於個人債務,女方無償還的義務。

另外《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夫妻債務屬個人債務的情況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民法典》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後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

夫妻關係的建立是從當事人按照規定領取到了結婚證的那一刻開始起算的,而在此之前一般情況下一方有欠債的,其實多數都是屬於個人債務,自然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擔。除非有證據證明該筆債務發生了轉化,從個人債務轉變為了共同債務,那麼債權人才能要求另一方承擔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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