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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離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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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離職的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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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員工的入職,離職手續?

  新員工入職,用人單位應按下列程序辦理:由用人單位人事部門發佈招聘簡章。對新員工進行考核和麪試,檢查和收集證明及相關個人資料。新員工填寫《員工檔案表》或者《用工登記表》等有關表格。給新員工送達《報到通知書》。新員工憑《報到通知書》到用人單位報到,領取工號牌、工作服等相關物件,準備參加培訓或者直接開始工作。將新員工資料歸檔,並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簽訂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到期後進行考核轉正。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1、勞動者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2、由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對辭職員工進行約談,瞭解辭職原因。  3、將瞭解到的情況報用人單位相關部門或者直接給勞動者辦理手續。  4、在人力資源部門領取《離職移交清單》,辦理交結手續,交還用人單位的證件等物件。  5、給勞動者結清工資,開具離職證明,將材料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