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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可以有附加條件嗎

法律1.97W
欠條可以有附加條件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借條這樣寫可以嗎,裏面附加條件可以嗎

沒有説清楚什麼附加條件,暫時不好答覆是不是有效,附條件的。《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但是,視為條件已成就,自條件成就時生效;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法有明確規定。附生效條件的。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自條件成就時失效,必須在條件成就後才能生效:當事人對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解除條件的,視為條件不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