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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員工之間,如何判斷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的

法律3.02W
公司和員工之間,如何判斷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的
公司和員工之間,如何判斷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的
1、公司和員工符合主體資格。
這個和前面説的一樣,是基本前提,也就是説一方是具有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無論是普通的公司還是個體户,而另外必須是自然人,也就是員工個人。也就是説,公司和公司之間,個人和個人之間,是不能屬於勞動關係的,比如是公司和個人之間。
2、公司對員工制定了制度並要求員工遵守,而員工也受公司的管理。
對於這個,很多人一看就明白了,比如公司要求員工每天固定班次上下班,要求員工打卡考勤,制定了一系列需要員工遵守的制度,並且員工是按公司的要求在進行工作。
3、員工給公司提供了勞動,公司提供了勞動報酬,並且這個勞動是公司安排的。
這個要結合上面第二點來看,簡單的説,員工做的所有事情從開始到結束,都是公司在管理和要求,並且公司最終支付了勞動報酬。
這一點可能和勞務關係容易弄混,但勞務關係中,一方給另外一方的報酬,則不會符合這要求。勞務關係中,更多的是以“達成什麼結果”來約定,而不會約束過程和員工的一般行為。
4、員工提供的勞動是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
這也是一個非常關鍵的項目,也就是説員工所提供的勞動是公司的主營業務。舉個例子,一個生產玩具的工廠,員工做的事情是給玩具打螺絲、噴油、組裝玩具,這就是屬於主營業務的組成部分,而如果一個員工做的事打掃衞生,則就不是。當然,這只是評判標準之一,但不是唯一評判的標準。